无人机跨省域运营,智能物流迎来新春风

近日,中国无人机商用领域迎来最新消息: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再次实现无人机管理新突破,正式印发了《西北地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物流配送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民航西北局发[2019]6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也就意味着起飞重量不大于150千克的物流无人机可以在祖国大西北的天空上翱翔。

伴随着无人机配送场景的不断拓展和大规模应用,许多智慧物流企业正在配合民航管理等部门积极探索监管体系的升级完善,成为推动无人机行业商用化的重要力量。

此次印发的“管理办法”,是为了鼓励创新许可管理方式,鼓励新型业态健康发展,促进智慧物流行业的进步,规范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开展物流配送经营性飞行活动,拓展无人机应用服务领域,促进无人机物流配送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管理办法”还明确了无人机物流配送的概念定义、经营许可资质申请基本条件、无人机物流配送许可的管理机构、适用范围、管理流程、法定义务等。据了解,该“管理办法”的出炉是在坚持“确保飞行安全、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基础上,“充分总结陕西地区无人机物流配送的试点经验,积极借鉴吸收其他管理局的试点成果,将‘一本手册、两个步骤、三个部门’的末端无人机物流配送经营许可管理思路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基于大量实际运营数据支撑,在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的指导下,试点创新性的提出以安全风险评估为主的经营资质取证思路:一方面逐步将飞行安全、社会安全、国家安全三级安全战略要求融入日常物流无人机运营过程中。另一方面,基于实际运营经验,总结提炼出《末端物流无人机安全运行手册》。

此次创新,将在国际上为无人机运营建立创新模式,打造行业标杆,助推中国无人机产业、中国智慧物流产业领跑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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